產品介紹:
協定存款是指在鄭州銀行開立人民幣結算賬戶的法人及其他組織與鄭州銀行簽訂合同,約定期限、商定結算賬戶需要保留的基本存款額度,對超過基本存款額度的部分按協定存款利率單獨計息的一種存款方式。
功能與特點:
客戶能夠靈活支取使用,利率高于普通活期存款利率
適用范圍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成立的企業客戶,行政事業及社會團體客戶;
2、符合鄭州銀行要求的其它條件。
幣種和期限
幣種為人民幣;存期最長不超過一年
收益
可達到央行規定的最高利率標準
客戶申請材料
1、在鄭州銀行開立結算賬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如代理人辦理則提供授權委托書、代理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3、鄭州銀行需要的其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