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介紹
進口信用證是銀行應國內進口商的申請,向國外出口商出具的一種付款承諾,承諾在符合信用證所規定的各項條款時,向出口商履行付款責任。
產品優勢
1.信用提升。開立信用證后,鄭州銀行即承擔了第一性付款責任,您對外的付款承諾就由普通的商業信用提升為銀行信用,由此您可以在對外談判中占據主動,爭取到比較合理的貨物價位或其他優惠條件;
2.交易安全。銀行介入您與出口商的貿易中,可以使貿易過程更加規范,通過信用證的單據要求,您可以有效地控制貨權、運輸方式、發運日期及貨物質量等;
3.減少資金占用。對于使用授信開證的進口商來說,在開證后到付款前可減少自有資金的占用,付款時遇到資金緊缺也可申請辦理進口押匯、海外代付等短期融資業務。
適用客戶
進出口雙方希望對彼此的行為進行一定約定以提升貿易的可信度;
進口商品處于賣方市場,且出口商堅持使用信用證方式進行結算;
進出口雙方流動資金不充裕,有使用貿易融資的打算。
業務流程
1、進口商向我行提出開證申請,填寫《開證申請書》。(申請開證時須提交開證申請書、貿易合同、外貿進口批文(如進口配額許可類證明、機電產品進口登記證明等)、外管部門規定的有關文件(如購匯申請書、進口付匯核銷單、進口付匯備案表等))。
2、如果您是首次申請開立信用證,還需提供營業執照等企業基本材料。如果您申請減免保證金或申請信用證開證額度,還需提供企業的財務信息、經營情況等資料;
3、單據到達后,若發現單據之間或單據與信用證間存在不一致的地方,進口商應及時做出接受或不接受單據的決定。
4、單據到達后,若符合信用證規定,進口商應及時向銀行付款。